回歸原因
到底是什麼原因使LGBT受到批判
A.繁衍後代?(主因嗎?)
以前可能會有很大問題,但現今是卡在法律問題。
想的科幻點,如果繁衍後代的任務可以透過提供DNA,而被解放,很多電影都有演過,當人類的繁衍是組織透過人工方式自動產生。也許伴侶選擇權會開放?(連結犯罪庫,降低犯罪人口)接下來只負責,養育這孩子,也許一人帶一個在未來會是責任,就像成年禮?因為孩子越來越少。
B.道德?LGBT=無道德?
我想除了部分宗教,並不會有人這麼認為。養兒育女,養家活口,如果社會和家人不排擠他們,我想他們是家族的一份子,自然不會逃避這責任。而這些表現的好壞都會是個案認定。
C.很奇怪?很噁心?(這是屬於主觀評論吧?)
看不慣?社會壓力?群體暴力?不論何種族群,人一定也有好壞之分。但判斷的對象應該是行為,而非個人人格特質。
所以到底是什麼原因,
他們也是在選擇並非強迫的情況下找尋另一半(並未違反他人意識),每個人對自己的選擇都該誠實。他們也是會失戀的!而且機率比異性戀高很多,根本沒害到誰。
多虧了LGBT我才看清,信仰是集體的信念,亦會是集體的盲點,該自我判斷而非盲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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